索引号: | bxsswj-2021-0009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水务局 |
信息名称: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解决明山区新明街道大峪沟村民生活用水问题的建议》(第315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成文日期: | 2020-03-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解决明山区新明街道大峪沟村民生活用水问题的建议》(第3151号)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孙洪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明山区新明街道大峪沟村民生活用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辽东水务工作人员的现场走访、居民反馈和水利工程专业人员的实地考察,计划通过市政自来水管网连接,满足居民用水问题,但因施工费用、市政府接点费用投资较大,大峪沟村无法筹集落实配套资金,他们已经将用水困难上报明山区政府。
本溪市水务局
2020年3月30日
责任领导:张宏斌
联系人及电话:孟 野 44599161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