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2021-0022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水务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关于太子河岸河畔花园段清淤的提案》(第415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 成文日期: | 2021-03-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关于太子河岸河畔花园段清淤的提案》(第415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国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太子河岸河畔花园段清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溪湖河太子河汇合口及其上游(河畔花园段)右岸人行步道及堤坡上,确有淤土淤积,但并无垃圾。所淤积土质为河道内砂石混合料,因为该河段右岸人行步道被工程施工临时占用,工程施工车辆运输途中遗漏以及为便于运输铺设临时便道所导致。该工程为本溪市太子河(三家子大桥—彩屯河口)防洪治理工程,是我市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推进太子河“百里生态水长廊”规划建设中的一项重点工程。该工程竣工时间为2021年底前,由于冬季无法施工以及为今年开春施工做准备,该河段工程临时占用人行步道及堤防部分暂时不予以清除,待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会对所临时占用的人行步道及堤防进行全面清理。
本溪市水务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