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全面落实“六个年”活动部署扎实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市水务局全面落实“六个年”活动部署扎实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部署,努力开创本溪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新发展阶段的工作要求和我市水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五个本溪”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各项工作部署。把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作为全局工作一条主线,贯穿到每项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水务高质量发展愿景,分解、拓展并细化实化量化水务部门的具体任务,强化责任担当,逐级传导压力,狠抓措施落实,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水务作为,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增添水利底色。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六个年”活动部署,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使全市水务管理及水利建设体系和效能得到显著提升。让履职担当、精诚敬业成为水务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主流,推进各项工作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全面建立并发挥效力,谋划和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并有突破性成果,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水篇章作出新亮点,涉河涉水、涉企涉农等增进民生福祉、优化管理及服务的政策得以高质量施行。全局切实推动系统化、网格化、精准化、智慧化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开创狠抓落实、业绩突出、服务高效、公信力较强的水务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一)整顿党员干部作风
1.组织开展知责、担责、履责主题教育。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全局组织开展“三责”主题教育,对照市委、市政府打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作出的决策部署,以科室为单元全面梳理部门职责、岗位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头,促动全局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3月底前以党组文件形式印发活动方案并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各部(站、所)、水利综合执法队
2.组织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坚持党建从基层支部抓起,充分发挥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作用,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全局组织开展争创“四强”(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竞赛,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情况,在进一步调整好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基础上,5月底前全面启动竞赛工作。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中心及水利综合执法队各党支部
3.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全局开展事业心责任感重塑行动,对全部现有人员定岗定责定任务,发挥好业务培训和中层骨干传帮代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踏实负责、爱岗敬业。3月底前印发考勤管理办法及有关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各部(站、所)、水利综合执法队
4.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推进“人才兴水”。建立“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对年轻干部、专业人才联系互动、选拔培养、教育监督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拓展优秀年轻干部、专业人才实践历练、展现才能的舞台。强化激励和约束,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真正让愿作为、敢作为、善作为蔚然成风,让那些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被普遍认可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发挥出重要作用。建立年轻干部、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全力推进工程项目
5.抓紧抓实工程项目谋划包装。全面调动县区争上项目的积极主动性,深入开展高质量项目调研,加强上下业务对口衔接,准确把握中央和省水利投资方向,力争省级以上水利投资扶持项目在我市都有落地。聚焦“水润辽宁”工程战略、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建设,围绕我市三大水系防洪综合治理、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农田灌溉提质增效、水美乡村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水能开发等,加大项目谋划包装力度,力争申报入库项目达到50项(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5项),总投资规模达到110亿元。
牵头单位:规划计划财务科,责任单位:机关各业务科室、中心各业务部(站、所)、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6.加快推进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市本级和县区重点河道治理工程的督导,力争计划实施的太子河城区段、本溪县小汤河、草河等3项重点工程全部开工建设。确保5月底前6项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全部完工。同时,继续加紧项目谋划,年底前完成太子河本溪县段、浑江桓仁县段、桓仁县大雅河水系连通、本溪县马圈子河防洪治理等4项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河务管理科,责任单位:工程建设与服务部、河务部、相关县区水务(水利)局
7.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规模化工程建设。加紧推进城市郊区市政管网延伸工程前期工作,争取一期工程(明山区单元)4月20日前开工建设。督导县区继续谋划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桓仁县沙尖子镇、本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包括小市镇、观音阁街道、连山关镇)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全市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41处,受益人口7.1万人。
牵头单位:农村水利站,配合单位:移民水保农水科,责任单位:明山区水利局、桓仁县水务局、本溪县水务局
8.加快推进中型灌区项目建设。督导本溪、桓仁两县切实抓好南太子河灌区、铧尖子水库灌区两个中型灌区的项目谋划申报工作,填补我市在争取省级以上大中型灌区提质增效资金扶持方面的空白。确保其中1个中型灌区建设项目申报成功,完成前期工作,并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桓仁县2023年农业水价改革奖补资金项目。
牵头单位:移民水保农水科,责任单位:本溪县水务局、桓仁县水务局
9.加快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切实组织开展好全市2006~2015年移民后扶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工作,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做好上下衔接,及时准确下达本年度各批次资金项目计划,并严格督导实施,力争本年度计划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资金支付率超过50%。对往年未完成项目和资金结存,开展“清零减存”行动。启动移民后扶政策实施以来成效评价工作,为后期争取项目资金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移民水保农水科,配合单位:移民部,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10.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督导县区加快实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平方公里。确保7个重点项目4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全部完工。组织开展2024年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重点小流域治理项目储备工作,确保计划治理面积55平方公里落实到具体项目。
牵头单位:移民水保农水科,配合单位:水保部,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11.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项目建设。督导本溪、桓仁两县加紧开展三道河水库、崔家街水库两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崔家街水库除险加固4月底前开工,10月底前主体工程完工;三道河水库除险加固年底前开工。协调、指导本溪县推进盘龙寺水库项目谋划,力争7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年底前完成可研批复。
牵头单位:建设与运行管理科,责任单位:本溪县水务局、桓仁县水务局
(三)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12.抓早抓实抓细防汛抗旱保障工作。5月底前全面完成防汛抗旱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制度规则、预报预警、预案预演、隐患排查、防御措施、避险安置、物资储备、救援队伍以及会商调度、领导包保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全市防汛抗旱会议筹备工作。细化防汛抗旱服务保障工作任务清单,排出时序、责任到人,逐项落实销号,确保为市防指开展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防汛抗旱保障中心,配合单位:机关和中心相关科室(部、站、所)
13.提升水务系统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明晰、强化水务行业水旱灾害防御职责,加强水库、水电站、塘坝及河道等重点水利工程和水利施工(移民项目施工)、城乡供水等行业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开展水务行业安全度汛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水务系统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确保有序有效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基层水管员、库管员的组织领导,使其在查险报险排险“最后一公里”中切实发挥作用。加快推进防汛抗旱指挥与协同办公系统和重点河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争取5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牵头单位:河务管理科,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站、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水资源法规科、工程建设与服务部、移民部、水保部,配合单位:河务部、水资源部、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农村水利站
14.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完成改造任务12.73公里(含漏损改造3.39公里)。依法组织开展城市供水(含两县城市供水)运行及水质情况行业监督工作,8月底前完成市本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持续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监督管理,确保水质检测全覆盖,并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严格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责任。
牵头单位:水资源法规科、农村水利站,责任单位:辽东水务公司、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15.持续深入开展河湖岸线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清理工作,围绕妨碍行洪、乱占乱建、乱排垃圾、非法采砂等问题,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排查力度,坚持动态清零,推动全市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实施太子河、浑江大型河流维修养护工程3项,年底前完工验收。
牵头单位:河务管理科,责任单位:河务部、水利综合执法队、太子河景区所、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16.落实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水任务。巩固提升水务部门承担的“创城”工作成果,持续作好水法规宣传、节约用水、农村供水、河湖环境保护、太子河景区管护等上级考核的重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高质量完成。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水资源法规科、移民水保农水科、河务管理科、太子河景区所
17.全力推进“生活秀带”项目中涉河部分工程建设。围绕市政府确定的“生活秀带”建设任务,结合太子河城区段防洪综合治理,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加快推进“生活秀带”项目中的“滨水秀带”工程,力争5月底前完成太子河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和“生活秀带”河道景观工程初设批复,9月汛期过后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河务管理科,配合单位:规划计划财务科、建设和运行管理科、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太子河景区所、河务部,责任单位:工程建设与服务部
(四)深化水利体制改革
18.深化河湖长制实施。着力提升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监督考核等工作效能,以水务部门的主动担当作为促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有能有效。6月底前做好召开全市总河长会议、签发总河长令、签定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等筹备工作,并组织开展好各级河湖长巡河及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对村级河长的工作指导,树立河湖保护“最后一公里”典型,加大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河务管理科,配合单位:河长制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19.依托制度优势推进河湖复苏。搭好实施河湖长制的顺风车,加大河湖治理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健康评价工作,完成重点河流健康评价10条以上。积极推进生态山城美丽河湖建设,力争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条河湖生态复苏典型示范河流。
牵头单位:河务管理科,配合单位:河长制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20.深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用水管理,建设规模以上取水口(年取水量地表水50万立、地下水5万立)监测计量设施23套,完善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管理。推动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水资源论证,落实“四水四定”刚性约束机制,6月底前完成全市水资源存量及变动表编制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12月底前完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水资源法规科,配合单位:水资源部,责任单位:相关县区水务(水利)局
21.大力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利用好“世界水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重要时段,加强节约用水法规政策宣传,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辽宁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完善节约用水工作联席协调机制,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管理和节水评价审查,推进工业企业申报水效领跑者、节水型校园建设、畜牧节水示范工程及节水机关建设。进一步抓实计划用水,做到应纳入计划管理范围的用水单位全部纳入,严格控制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组织开展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抓好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水资源法规科,责任单位:水资源部、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22.积极探索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两手发力”,激发治水管水活力,在吸引社会投资参与水利高质量发展方面力求有所突破。积极争取上级投资,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努力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在更多运用市场手段和金融工具上下大功夫。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抓好项目谋划、资源统筹、申报入库、额度落实,增强项目偿债能力。积极落实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争取水利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建立合理回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牵头单位:规划计划财务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各部(所),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23.高质量落实生态立市涉水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及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部署,全面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指标,做到工作有计划部署、有目标任务分解、有工作台账记录、有督导检查措施,确保达到考核要求。
牵头单位:水资源法规科,责任单位:机关和中心相关科室(部、站、所)
(五)优化营商涉水环境
24.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借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调整契机,全面理顺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行政监管职责,明晰责任界限,提升监管能力。全面梳理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以及移民后扶管理等监管事项清单,规范依法加强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依法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规费征收等工作,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具体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水资源法规科,责任单位:水利综合执法队、机关和中心相关科室(部、站、所)
25.立足部门职能职责服务实体经济。认真落实“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下达我局的定点企业结对服务任务,同时根据我局主管的供水服务、涉水事务,积极开展广义的实体经济服务工作,在满足企业用水需求、管理企业涉水事务等方面,提升服务效能,严格杜绝因服务不到位被企业投诉、媒体曝光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牵头单位:水资源法规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相关各部、水利综合执法队、辽东水务公司、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26.加强对行业企业的指导服务。了解、掌握全市供水、发电、小型水利工程运管、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和施工建设、水利风景区等行业经济实体情况,加强指导服务,培养高质量发展典型。积极争取有关行业扶持政策,帮助行业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鼓励域外、业外企业参与我市水利市场经营活动。
牵头单位:水资源法规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相关各部(站、所)、各县区水务(水利)局
27.切实完成好招商引资指标任务。按照“招商引资竞赛年”活动下达的指标任务,开展“请进来”招商活动4次,“走出去”招商活动4次,完成储备项目2项,签约项目2项,招商引资1000万元。
牵头单位:规划计划财务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各部(站、所)、水利综合执法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全局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落实“六个年”活动部署扎实推进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党组成员按照分管领域分工负责,机关各科室及局直单位负责落实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工作综合协调、督促督办。2月底前召开全局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2.重点任务专班推进。对应全局主要任务,领导小组设立作风整顿、项目建设、民生保障、防汛抗旱、河湖环境复苏、水利投融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及招商引资等8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牵头推进落实。对应全市“六个年”活动涉及我局承担任务的,由专班协调推进责任科室直接与市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对接。
3.建立工作亮赛机制。有机结合绩效考评、“两优一先”表奖、干部选拔任用以及职级职称评定等工作,开展“亮任务、赛成果”工作竞赛。机关各科室、中心各部(站、所)、水利综合执法队,根据主要任务,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任务清单、时间表,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人,亮任务、亮责任、赛工作量和工作成效。
4.加强工作跟踪调度。领导小组每月对全局工作调度一次,重点工作专班每半月或每周调度一次,抓住关键问题,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形成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
5.切实作好监督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充分发挥监督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成果有实际过程和数据支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的监督考核办法。
五、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对推进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认识。推进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新阶段对水务工作的基本政治要求,深入落实“六个年”活动部署为我们提供了工作指引和发展路径,水务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真正分解拓展到具体工作中,把思想统起来,责任摆进去。
2.水务系统各级领导岗位干部要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对各项任务要主动认领,认真部署,敢于创新、担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切实把队伍带好,把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为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多做贡献。
3.用工作过程、工作环节积累沉淀亮点。要更加注重抓任务落实的工作过程,不能把任务转手给下级坐等结果就了事,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破解难题,切实用“辛苦指数”换得水务事业的“发展指数”。
4.要加强对事业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要敢于超前谋划、善于超前谋划,充分抓住国家重视水利加大投入的窗口期,谋划、争取高质量的水利建设项目,在全市振兴发展行动中展现水务作为。
5.切实加大水务工作宣传力度。要认真总结、树立水务各领域的经验、典型,积极普及水利法规政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类现代化信息平台,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的良好氛围。
市水务局全面落实“六个年”活动部署
扎实推进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涛
副 组 长:市水务中心主任 纪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海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霞
市水务中心副主任 刘仁健
市水务中心副主任 刘兴治
市水务中心副主任 焦杨
局四级调研员 高杰
成 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芳
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孟野
局规划计划财务科科长 王海龙
局水资源法规科科长 张旭
局建设与运行管理科科长 马凯
局河务管理科科长 潘凯峰
局移民水保农水科科长 杨华杰
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孙盛科
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主任 张旭
市水务中心党政群工作部部长 邵冰
市水务中心服务保障部负责人 刘一楠
市水务中心建设与服务部负责人 张俊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海利(兼)
重点工作推进专班:
1.作风整顿工作专班
主要任务: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牵头领导:李涛
责任领导:王海利、杨华、王晓霞、纪宇
协调推进责任人:张芳、孟野
工作落实责任人:机关各科室、中心各部(站、所)、水利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2.水利项目建设工作专班
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各类水利工程项目谋划和年度计划项目实施。
牵头领导:杨华
责任领导:王晓霞、刘仁健、焦杨
协调推进责任人:王海龙
工作落实责任人:潘凯峰、马凯、杨华杰、鲍海斌、孙朝霞、李得利、张俊莹
3.民生保障(城乡供水、移民后扶)工作专班
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规模化项目、中型灌区建设、移民后扶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
牵头领导:王晓霞、王海利
责任领导:刘仁健、焦杨
协调推进责任人:杨华杰、张旭(水资源科)
工作落实责任人:隋绍兴、贺大伟
4.防汛抗旱保障工作专班
主要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防汛抗旱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和水务部门承担的水旱灾害防御任务。
牵头领导:王海利
责任领导:刘兴治、杨华、王晓霞、刘仁健、焦杨
协调推进责任人:张旭(防汛保障中心)
工作落实责任人:机关各科室、中心各部(站、所)、水利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5.河湖环境复苏工作专班
主要任务:深化河湖长制实施,推进河湖岸线生态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太子河景区管护、“生活秀带”河道部分工程建设等。
牵头领导:杨华、王海利
责任领导:王晓霞、刘仁健、焦杨
协调推进责任人:潘凯峰
工作落实责任人:张旭(水资源科)、鲍海斌、赵红丽、孙朝霞、张俊莹、王大海、李健
6.水利投融资改革工作专班
主要任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探索多元化水利投资机制,力争有所突破。
牵头领导:杨华
责任领导:王海利、王晓霞、焦杨
协调推进责任人:王海龙
工作落实责任人:潘凯峰、张旭(水资源科)、马凯、刘一楠、张俊莹
7.服务实体经济及招商引资工作专班
主要任务:落实定点结对服务对象及行业企业指导服务工作任务,完成招商引资下达的指标任务。
牵头领导:李涛、纪宇
责任领导:杨华、王海利、王晓霞、刘兴治、刘仁健、焦杨
协调推进责任人:张旭(水资源科)、王海龙
工作落实责任人:机关和中心相关科室(部、站、所)及水利综合执法队等负责人
8.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主要任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优化企业营商涉水法治环境。
牵头领导:王海利
责任领导:杨华、王晓霞、刘兴治、刘仁健、焦杨
协调推进责任人:张旭(水资源科)
工作落实责任人:机关和中心相关科室(部、站、所)及水利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以上成员如因工作岗位调整出现变动的,由该岗位继任人员自然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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