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水务局开展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11月初开始,市水务局组织中心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本级及以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通过采取集中办公,书面检查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市本级及以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50余家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管理、防治责任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及后续设计落实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渣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情况;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开展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结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积极主动对生产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普法宣传,并帮助生产建设单位研究解决在水土保持方面遇到的难题,市水务局为生产建设单位服务理念得到很好的诠释,受到被检查单位一致好评。
目前,监督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取得了实效,为今后生产建设单位更好的履行水土保持责任和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