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对本溪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为进一步提高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查找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7月28日至29日,省水利厅水保处联合省水土保持中心成立督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调查方式对本溪市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对本溪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审批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实施、自主验收报备和核查、补偿费征收和对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督查开展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采取抽查2个生产建设项目现场调查验证的方式了解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随后,督查组组织召开座谈会,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由市水务局领导现场确认。督查组对本溪市近年来的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本溪市今后水土保持监督、治理、监测和信息化录入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督查工作,对提高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省水土保持中心主任那利和监督部部长张野及水利厅水土保持处、中心监督部相关同志参加督查工作。市水务局副局长王海利、水务中心水土保持部部长及相关同志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