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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组织开展城市供水防汛安全检查工作

来源:局水资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6-22 17:20: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力做好当前防汛各项工作,确保 人民群众供水安全保障,按照市水务局6月21日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要求。6月22日,市水务局副局长王海利带队对辽东水务公司华夏小区(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大峪水厂和北台供水管线开展了防汛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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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华夏小区(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组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小区居民人身安全。要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最大努力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产生的不利影响,让小区居民早日享受到工程带来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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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峪水厂,检查组对各个重点部位、排涝设施、强排设备、防汛物资等开展了全面检查,听取了水厂相关负责人防汛准备工作汇报。检查组强调,近期“极端天气”频发,水厂一是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宁可防而无汛,不可汛而无备”。二是要保证采样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检测频次,全方位关注水质状况,确保供水安全。三是要严格落实防汛预案,备足防汛物资,提升应对能力,提高防汛能力,确保防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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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台供水管线现场,检查组指出,供水保障关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供水企业要树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一是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情汛情就是命令,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防汛管理。二是要加强供水管线巡查和维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清除,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三是要及时沟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水设备正常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供水安全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市水务局水资源法规科、市水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及水资源(节水)部有关负责同志,辽东水务分管领导及相关同志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