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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会议

来源:局水资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12-15 14: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14日下午,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本溪市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传达了《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我市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执法重点工作。会议由市水务局副局长、市级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专班副组长王海利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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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我市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维护水事工作秩序,实现全市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实力本溪、活力本溪、美丽本溪、平安本溪、幸福本溪”提供长期的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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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会同公安机关成立行动专班,负责统筹安排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及时研究解决执法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业务骨干,协同推进专项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二是要强化监督执法。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对用水单位特别是洗车、洗浴以及涉水游乐场所等用水大户的检查全覆盖,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严禁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集件,要一查到底,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探索建立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行动专班要充分履行职责,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月调度,对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四是要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条幅、宣传单、网站、微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执法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引导广大取水单位(个人)和社会公众提高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法治意识,积极参与配合管理部门做好专项执法行动

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水务中心,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辽东水务公司相关负责及具体工作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