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2020-00177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水务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4 成文日期: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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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4 09:05:51 【字体: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库移民、河务、水土保持、水资源、河长制、农村水利、水政监察、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研究起草评估及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机构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库移民、河务、水土保持、水资源、河长制、农村水利、水政监察、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水土保持技术推广、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预报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水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本溪市太子河景区建设管理工作。

(六)承担市本级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七)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水行政部门委托,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65.09万元,(包括机构改革前各部门剩余项目资金结余320.93万元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42.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0.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比较数。

(二)支出总计2963.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88.5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51万元。

2.项目支出874.79万元,主要包括河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应急防汛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比较数。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01.80万元

主要是因江河湖库综合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勤扶持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万元)、河道整治工程尚未完工等共计结余项目资金403.65万元,基本支出剩余98.15万元形成的结余。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比较数。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改革前各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8.50万元,项目支出874.7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3.29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76万元;农林水支出232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4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5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318.1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28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6.68万元。

3)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89.42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81.6万元 ,其他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7.82万元。

2. 城乡社区支出129.76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2.9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9.03万元;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7.77万元。

3.农林水事务支出2320.54万元,包括:

1)林业行政运行1.52万元;

2)水利行政运行1080.96万元,农林水行业管理587.5万元,水利工程支行与维护58.76万元,水土保持6.8万元,水资源节约与保护255.12万元,防汛127.95万元,江河湖库整治106.13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46.3万元,信息管理49.5万元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5.43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05.25万元

2)购房补贴0.1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6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比较数。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6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08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8.99万元,公用经费287.89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比较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公务用车1辆,业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117.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