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2020-0017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水务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 成文日期: | 2020-08-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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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水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18号),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出水务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参与草案起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主要江河湖泊流域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主要河流控制性工程及供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城乡供水和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计划,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
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主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太子河景区管理。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水利科技和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供水工程、拦河闸坝等水利工程及城市供水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早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上级河长办的工作部署和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部门包括: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二)规划计划财务科。
(三)建设与运行管理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四)水资源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五)移民水保农水科。
(六)河务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
第二部分 本溪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8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84.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74.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9.18万元,降低1.13%,主要原因:农田水利项目支出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728.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34.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18万元。
2.项目支出693.44万元,主要包括农田水利、防汛、城乡社区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1.58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0.88万元
主要是农田水利项目未完结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3.82万元,降低58.66%,主要原因: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8年减少,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比2018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98万元,项目支出693.4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8.42万元,比上年增加91.58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8.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592.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8.4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034.9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51万元,主要是离休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8.42万元,主要是退休费支出。
3.农林水事务支出1592.32万元,包括:
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9.4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1.91万元,购房补贴7.5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其他支出693.44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693.44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初预算少支出2.72万元,主要是财政压缩经费等原因。比2018年决算减少6.89万元,下降48.28%,主要是财政压缩经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8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4.98万元,比2018年增加563.14万元,增长119.3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574.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数据来源
本溪市水务局公开的部门决算信息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来源于市财政局批复到本溪市水务局的2019年度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