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2021-0021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水务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本溪节水型城市的建议》(第401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 成文日期: | 2021-03-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本溪节水型城市的建议》(第4017号)答复
孙诗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本溪节水型城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落实好节水宣传工作
节水宣传活动每年都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我国纪念2020年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主题为“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由于3月份疫情影响还未结束,为了减少聚集,我局采取了空飘球悬挂节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张贴宣传画形式进行了宣传、组织调动全市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了节水宣传主题内容。在5月份的“全国节水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按照省住建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广场宣传、社区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各县区开展了“养成节水好习惯、树立绿色新风尚”主题宣传,旨在提高城市居民节水意识,使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人与水和谐发展,共同建设碧水家园。
今年的节水宣传活动我们将结合本溪市节水行动计划要求,调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力争创造更佳的节水社会效益。
二、着力推进节水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治水方针,落实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我们在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过程中,十分注重提高对取用水单位的服务意识,纠正其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用水过程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到位的行为。2020年我局下发了《本溪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规范水资源费征缴工作的通知》,依法对取用水单位的取水计量、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等提出了要求。为了落实好节水行动计划,我局联合市各相关部门建立了节水联席制度,第一次节水联席会议针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研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1-2022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底前,全市机关和50%的事业单位将建成节水型单位,计划实现公共机构节水制度健全、管理提升、用水计量、用水设施全部达到节水要求。
三、建立常态化管理制度
我市目前的节水管理机构尚不健全,没有从事节水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如果完全依靠政府部门去管理节水,力量太薄弱。要通过节水管理手段去督促用水的主体自觉节水,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是其中的手段之一。通过计划节水管理,建立科学的用水指标体系,督促用水单位自主研究提高用水效率,将节水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2021年,我局计划按照《辽宁省计划用水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将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用水大户纳入用水计划管理。通过限制用水量加上不定期的巡视检查,督促用水单位将节水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四、常态化应用节水技术
推动建立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约用水项目建设。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需要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稳步实施中央空调冷却塔、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等节水技未改造资金和技术投入;公共机构凡新改扩建的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和方案,在建强本机构节水管理能力同时,可以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提高本机构节水管理水平。政府鼓励支持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培育、扶持节水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认证和合同节水管理等社会化服务。
五、常态化建设节水单位
根据本溪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我局正在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方案印发后,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和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公共机构节水方案,将组织对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勘察,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按照创建计划时间点完成节水型单位建设。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县域节水和高校节水工作,督促指导溪湖区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动辽科院和本溪市冶金技师学院完成节水型高校创建活动。
六、纳入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对公共机构用水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动我市水节管理工作纳入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体系。
本溪市水务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