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2024-0007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水务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恢复因修建自来水管网遭到破坏路面的建议》(第314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恢复因修建自来水管网遭到破坏路面的建议》(第3148号)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董孟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因修建自来水管网遭到破坏路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实施明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期间明山区卧龙街道欢喜岭村4组5组、卧龙村2组3组及大阳村约900米的路面因铺设自来水管网路面遭到破坏,工程施工造成的路面破损后期会有不同程度的沉降。因此,与明山区交通部门沟通并同意,涉及破损路面后期于2024年进行恢复完成。
本溪市水务局
2024年3月12日
责任领导:李涛
联系人及电话:孟野 13904141997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