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wj-2026-0003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水务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明山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6-03-20 | 成文日期: | 2026-03-2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明山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明山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明山区2026年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本明水服发〔2026〕6号)收悉,市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加强明山区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消除安全运行隐患,确保有效运行和度汛安全,实施明山区2026年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明山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内容。
1、兴隆山水库:
(1)专业化管护1项。
三、工程投资和工期
工程总投资为52679.94万元,其中50000元为中央财政资金,其余部分为地方自筹。工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4月1日。
四、其他
请你单位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进一步优化设计,分析潜在的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保障第三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辽宁省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购买服务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尽快签订专业化管护合同,确定主体职责,制定各项制度,定期开展监督考核,按期上报年终检查结果,并最终做好评估验收工作。
附件:关于报送《明山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报告(本水技审〔2026〕12号)
本溪市水务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