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2026-00032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水务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溪湖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3-20 成文日期: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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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水务局关于溪湖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20 09:30:45 【字体:小 大】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溪湖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溪湖区水利事务保障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溪湖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养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溪水中心〔2026〕2号)收悉,市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加强溪湖区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消除安全运行隐患,确保有效运行和度汛安全,实施溪湖区2026年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溪湖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内容。

1、高程水库:

(1)启闭平台破损处修复;(2)专业化管护1项。

2、东风水库:

(1)修复护栏110米;(2)专业化管护1项。

三、工程投资和工期

工程总投资为60698.47元,其中60000元为中央财政资金,其余部分为地方自筹。工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4月1日。

四、其他

请你单位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进一步优化设计,分析潜在的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保障第三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辽宁省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购买服务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尽快签订专业化管护合同,确定主体职责,制定各项制度,定期开展监督考核,按期上报年终检查结果,并最终做好评估验收工作。

 

附件:关于报送《溪湖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报告(本水技审〔2026〕11号)

 

 

 

 

本溪市水务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