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wj-2026-0004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水务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准予辽宁未来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御龙山温泉康乐中心项目延续取水许可决定书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6-04-27 | 成文日期: | 2026-04-27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准予辽宁未来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御龙山温泉康乐中心项目延续取水许可决定书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准予辽宁未来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御龙山温泉康乐中心项目延续取水许可决定书
辽宁未来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依你单位申请,我局受理了延续取水申请书。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延续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工程基本情况
辽宁未来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御龙山温泉康乐中心项目取用水地点位于御龙山温泉康乐中心园区内(坐标:东经123°41′57.7″,北纬41°26′16.6″),共有1个取水工程,地下水源井1眼。
二、批准事项
同意你单位地下水取水项目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535.71立方米。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地热水),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三、有关要求
1.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取水许可批复文件等相关要求,对取水量进行计量,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且计量准确,确保数据接入省级平台。
2.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强供水用水管理。
3.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
联系人:杨华杰,李玥琦
联系电话:024-44599165
本溪市水务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