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2023-00054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水务局
信息名称: 《整改措施清单》第2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04 成文日期: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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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清单》第2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4 15:08:33 【字体: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十一:《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截至督察组进驻,本溪市备用水源乌拉堡子水源工程刚刚进场施工。

二、整改目标

完成本溪市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三、整改措施

2022年3月底前复工,6月30日前主体完工,12月底前全部完工并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0年12月、2021年4月、2021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完成了对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及初设的批复。2021年10月21日,本溪市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头部和引水渠道工程,取水头部位于老官砬子取水口下游1.24km处,新建橡胶拦河坝拦河蓄水,蓄水总高度3.5m,总长230.4m,新建引水渠道挡墙位于太子河右岸主河槽内。截至目前,完成投资3700万元,其中主要工程量:基础开挖55330m³ ;混凝土浇筑22261m³ ;钢筋制安1042T;固滨石笼4974m3 ;防冲槽石方回填2358m³ ;闸门2个;取水井1座;泵房1座(304㎡);橡胶坝袋安装3孔。2022年6月30日该工程主体完工2022年12月10日全部完工并达到正常运行条件2022年12月13日完成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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