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2026-00038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水务局
信息名称: 2026年度本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一标的采购公告(二次)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30 成文日期: 2026-03-30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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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本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一标的采购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6-03-30 10:20:13 【字体:

2026年度本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一标

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2026年度本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号21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413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X26-FW002

项目名称:2026年度本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一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合计最高限价(不含*项)为人民币34,374.00元。

采购需求:2026年度本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一标(市直及明山区、平山区、南芬区、溪湖区),委托检测单位到工程现场进行工程实体、中间产品及原材料取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检测报告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和量测3个类别甲级资质),并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

已经成为2026年采购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330202643,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水务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号211室)

方式:持以下材料现场领取: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413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水务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号2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413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水务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号

联系方式:024-44599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洪阳

电 话: 024-4459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