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wj-2026-0009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水务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发布水利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6-09-14 | 成文日期: | 2026-09-14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发布水利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本溪市水务局关于发布水利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本溪市水务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举报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 河道管理等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非法采砂、盗采河砂,以清淤、河道治理等名义变相采砂;“沙霸”垄断砂石资源,欺行霸市等问题。非法侵占河道、滩地、水库库区,乱占乱建。
2.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在水利项目招投标、施工、管护环节围标串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行为;破坏防汛工程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
3. 水资源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无证取水、非法开采地下水;垄断城乡供水市场等乱象。
4. 其他涉及水利领域违法行为、行业乱象。
二、举报渠道
本溪市水务局
举报邮箱:yanghuajie612@163.com
举报电话:024-44599165(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来信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号,市水务局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邮编:11700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线索,尽可能写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等,便于核查办理。
2.提倡实名举报,请留下联系电话,便于反馈核查情况,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诬告陷害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溪市水务局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