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水土保持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加强我省水土保持专家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专家库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水利部相关规定和我省水土保持工作需求,省水利厅研究起草了《辽宁省水土保持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办法公信力,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22日17: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邮政编码:110003),辽宁省水利厅水保移民处收。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nsbymc@163.com。
(三)联系电话:62181848
附件:辽宁省水土保持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水土保持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docx
本溪市水务局
2022年3月15日